关于中止上海第一医药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宜山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4-10
因上海第一医药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宜山路店违反《上海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2025版) 第五十七条第(十二)项的有关规定,自2026年4月10日起,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中止与上海第一医药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宜山路店医保服务协议关系。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0日
因上海第一医药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宜山路店违反《上海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2025版) 第五十七条第(十二)项的有关规定,自2026年4月10日起,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中止与上海第一医药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宜山路店医保服务协议关系。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0日